专业号

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温州市林业局)设下列内设机构(仅林业条线):

(一)绿化和林业发展处。拟订国土绿化规划、政策并指导实施。指导全民义务植树、造林绿化工作。指导植树造林、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作。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。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。按分工承担古树名木保护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。承担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。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、流转管理,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,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。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,指导产业发展。拟订林业发展规划,提出经济、金融、保险调节建议和扶持政策。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、质量检验和食用林产品质量监测、监督管理工作。

(二)自然保护地和森林管理处。拟订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。提出设立、调整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。提出自然保护地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、审批的建议。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,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。指导公益林划定,承担公益林建设、保护和利用工作。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发展。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。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。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、湿地资源及其开发利用。

(三)森林防火处。略

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(温州市林业局)设下列事业单位站(仅林业条线):

(一)市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林木种苗站

1、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、植物检疫,以及及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;

2、承担国内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相关工作;

3、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;

4、组织开展林木种子和草种种质资源调查,指导种质资源库、保护区(地)建设;

5、拟订林木种子、草种和林业草原生态修复相关技术规程,承担林业生态修复技术服务。开展林木种子及草种技术研究,组织开展林木良种选育、繁育推广、技术培训等工作;

6、指导林业保障性苗圃和林木良种基地建设;

7、完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(二)市林业技术推广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

1、承担林业科学研究与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、应用推广,负责林业科技新成果、新技术的收集、筛选和推广示范工作。协助开展中央、省级和市级林业科技推广项目申报、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;

2、负责林业送科技下乡、林业技术推广专业培训和科普宣传工作,提供林业技术、信息服务、协助做好使用林食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;

3、参与有关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,负责全市林业技术推广、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业务指导;

4、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、利用相关技术工作。协助开展野生动植物繁育、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保护。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与评价;

5、承担野生动植物和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行政辅助工作;

6、完成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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